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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臨床營養能力建設
各醫療機構要加快落實《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中相關人員床位配比要求。設立臨床營養科的醫療機構,要按照《臨床營養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要求,加強本機構臨床營養科的建設管理,為臨床營養科工作人員開展相關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設施等條件。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提高薪酬待遇等方式,吸引優秀人才從事臨床營養工作。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指導支持,強化與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推動完善臨床營養價格項目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相關政策保障體系。
二、提高臨床營養服務水平
三、強化臨床營養質量管理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轄區臨床營養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督促指導轄區醫療機構圍繞臨床營養專業年度質控工作改進目標,提升臨床營養醫療質量管理水平。各醫療機構臨床營養科要按照《營養篩查及評估工作規范(試行)》,規范組織開展營養篩查及評估,特別是對老年、兒童、孕產婦、腫瘤以及手術患者等重點人群加強工作,不斷提高住院患者營養篩查率和規范營養評估率。嚴格落實有關診療規范、臨床路徑等,規范開展營養失調病、營養代謝障礙、肥胖癥等疾病診療。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臨床營養對于提高診療效果、促進患者康復、保障患者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意義,從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角度出發,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強化臨床營養工作落實。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